申请交换生及交换生项目的相关要求持有学生签证的海外学生允许参与国际交换生项目提供给以下类型的学生: 该项目下开展学习或培训是澳大利亚学生课程可评估的一部分,该项目已经获得了注册系统的批准。该项目允许学生在澳大利亚接受不超过12个月课程学习。期间,如果该交换生在澳大利亚境外6个多月,学生家属可在澳大利亚陪读。 教育机构承担对澳洲境外学生的责任 教育机构必须报告给“教育机构注册及国际学生管理系统” (PRISMS):
根据ESOS法律规定,教育机构需要报告以上事项以确保当发生学生违反签证条款8202时,教育机构能够采取适当措施进行管理。 教育机构申报责任指南可在以下文件中查到:
这两个文件都可在PRISMS的帮助菜单中找到。这些指南并不能取代教育机构在ESOS法案下的立法要求。 根据ESOS法案第21条,教育机构还必须准确记录海外学生在的海外地址。 教育机构将不会从国家规范的标准6要求中豁免,让学生获得支持服务,帮助他们满足课程要求。 学生在海外交流时的责任 学生必须: 按照国家规范标准第9条要求,和关于出勤率和成绩达标的签证要求8202,学生必须在预期时间内完成课程 按照签证要求8517,留学生在保证学龄家属充分的教育安排的前提下,可以把学龄家属留在澳大利亚, 进行为期6个月以内的海外交流。 建议学生签证持有人在旅行时保留他们的签证批准通知的副本。他们的签证通过电子链接到签证申请时提供的护照资料。在澳大利亚,他们可以利用VEVO网上查看他们的签证身份和权利。 VEVO提供每周7天每天24小时的免费网上服务。这使他们和他们的雇主或教育机构,可以在网上查看他们的签证的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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