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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感情也可申请配偶签证?!

[ 新闻来源 ]:本站      [ 发布日期 ]:2016-02-29

根据两宗法庭审理案件,爱情不是事实婚姻的必备要素,关系有缺陷的夫妇依旧有资格申请配偶签证,这些裁决颠覆了对浪漫的传统观念。

 

26岁的印度男子辛格(Mandeep Singh201212月在约会网站上交上一名愿意担保其签证的澳洲女朋友,两人次年5月结婚,但当年8月他的妻子就决定离婚。

 

辛格在移民审核仲裁庭(Migration ReviewTribunal)表示,他的签证担保人经常对他使用暴力,他还获得一份针对其妻的干预令。法庭发现他的证词表明两人在这段关系当中的想法和需求都不同,继续保持关系只会增加彼此的痛苦。

 

辛格提交仲裁申请配偶签证,但遭到拒绝,迫使其不得不上诉。仲裁庭判决称,不认为他们二人的关系,不像其他夫妻那样对生活共同承担责任。

 

但联邦巡回法庭把该案件退回给仲裁庭,称仲裁庭的观点是错误的,有缺陷的夫妻关系并不意味着夫妻双方就无法对共同生活相互承诺。在很多婚姻当中,夫妻双方的关系都很糟糕,但这些婚姻关系依旧是真实的。法官莱利(Heather Riley)说。

 

她裁定,仲裁庭询问辛格及其签证担保人是否保持良好关系,而不是问双方是否对两人共同生活相互承诺,这本身就陷入了司法误区。

 

另一宗案件是关于澳洲的印尼裔移民安格(Ang YennyAngkawijaya),她1997年入澳,但几次申请保护签证都失败。

 

2006年与同居男友相遇,当时她男友的妻子刚去世不久,两人2008年开始同居。仲裁庭发现安格同意在男友有生之年和他共同居住,男友则负责她和她的孩子的开支,并协助他们获得永久居留权。

 

仲裁庭拒绝安格的签证申请,安格无奈向联邦巡回法庭提出上诉,法官德赖弗(Rolf Driver)支持其获得签证。安格与其担保人共同生活的动机是真实的。

 

双方共同生活的理由无疑是通过计算得来的,目的是获得个人利益,安格想获得居留权,其担保人想获得她的照料和支持。法庭不能就夫妻或情侣关系的动机作价值判断。移民部长杜敦(Peter Dutton)把该案件上诉到最高上诉法庭,该庭也支持安格的签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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