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大利亚出生的儿童的公民身份:

澳洲公民法章节(依据出生):
12 Citizenship by birth
(1) A person born in Australia is an Australian citizen if and only if:
(a) a parent of the person is an Australian citizen, or a permanent resident, at the time the person is born; or
(b) the person is ordinarily resident in Australia throughout the period of 10 years beginning on the day the person is born.
如果您是澳洲公民或永久居民,并且您的孩子在澳大利亚出生,那么他们有资格获得澳洲公民身份。
如果您不是澳洲公民或永久居民,并且您的孩子在澳大利亚出生,那么他们有资格获得澳洲公民身份吗?
答案: 是。 当然有某些条件要求。
根据移民部门的说法;“ 1986年8月20日或之后在澳大利亚出生的孩子,如果在出生时未获得澳大利亚公民身份,则从出生之日起的10年内以普通居民的身份居住在澳大利亚,就会获得该公民身份。在这种情况下,孩子将在10岁生日时可成为澳大利亚公民。”
重要的是要知道,这与父母的移民身份无关。孩子也不必在10岁生日时在澳大利亚。尽管已经尝试将父母的法律地位纳入考虑范围,但迄今为止,这一点尚未得到批准,并且很可能不会发生。毕竟,不应因为父母的任何行为而惩罚孩子。

"ordinarily resident" : a person is taken to be ordinarily resident in a country if and only if:
(a) he or she has his or her home in that country; or
(b) that country is the country of his or her permanent abode
even if he or she is temporarily absent from that country.
However, the person is taken not to be so resident if he or she resides in that country for a special or temporary purpose only.
普通居民
该孩子必须在出生后的头10年内是“普通居民”,才能有资格成为澳大利亚公民。该孩子可能暂时不在该国,但澳大利亚必须是该孩子的常规住所。移民和边境保护局将考虑:
●在澳大利亚的实际居住时间
●申请人是否以澳大利亚为家
●任何时期缺席澳大利亚的性质和程度
●如果申请人在缺勤期间保留重新进入澳大利亚的权利
●与澳大利亚的关系的性质和程度,例如家庭成员出勤,上学,俱乐部会员资格等。
如果孩子在10岁生日之前根据《移民法》(与家人)被驱逐出澳大利亚,并且无权返回澳大利亚,则在最初的10年内,他们不能被视为在澳大利亚的普通居民。
暂时缺席
暂时缺勤并不意味着澳大利亚已不再是该儿童的永久居住地。例如,假期绝对不会被视为一个重要的缺席。移民部门将考虑孩子在缺席期间是否有权返回澳大利亚。
永久删除/缺席
从澳大利亚被遣返的人通常不再有权返回澳大利亚。即使该孩子已在澳大利亚度过了大部分时间,但已被驱逐出澳大利亚并被剥夺了在其10岁生日之前返回的权利,也不能认为他们在出生后的10年内一直是普通居民,因此不能有资格获得公民身份。
外国外交官所生的子女
1952年11月25日或之后在澳大利亚出生的外国外交官的子女,不能被视为通常的居民,以通过在澳大利亚度过的头十年来获得公民身份。
申请孩子的公民身份
16岁以下儿童的公民证书申请必须由负责的父母提出。负责任的父母是对孩子负有法律责任的父母,无论他们是否是孩子的亲生父母。
可以在线或通过纸质文件提交来完成。申请费为$ 190。
非英语的任何文件都应由国家笔译和口译认可机构认可的笔译员翻译成英文。在澳大利亚境外提出的申请应与发布该文件的澳大利亚代表团联系,以寻求有关翻译的建议。应用程序中应同时包括翻译版和非翻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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